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始于什么法律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始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2、文档: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 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3、计算机软件。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三、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
1、软件著作权申请前需要进行咨询是否有相同或者近似的软件已经申请了软件著作权,如果没有则到网上申请。
2、申请人通过网上填写软件著作权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资料。
3、网上申请通过审核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中国版权协会进行提交,协会会对相关资料新型审核。
4、经过协会审核,通过的协会将提交至版权中心,否则协会将驳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由申请人将需要补正的材料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
5、协会提交至版权中心的申请材料会进行进一步审核,审核通过的则进行登记证书并发至协会,否则将材料返回至协会审核,若因所需材料不足的,版权中心将一次性通知协会处,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并重新审核。
6、版权协会收到版权中心的相关审核结果后,会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并缴纳相关规费。至此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结束。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保护软件著作权最早的法律,软件著作权在创作后可享有,如有侵权行为,著作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给予赔偿。软件著作权享有保护权的前提是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且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