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员工没交社保怎样补偿?

法律知识2024-01-15 12:13:49无忧百科

企业拆迁员工没交社保怎样补偿?

一、企业拆迁员工没交社保怎样补偿?

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双倍工资是按劳动者现在的工资作为基数。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不交社保的后果有哪些

(一)劳动者不交的后果

1、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有条件限制,需要缴纳养老金满15年以后,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而医疗保险则需要缴满20年才能够终生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缴费越久越多,则享受到的金额、福利越多。

2、在部分城市无法买房

不少城市都将买房的条件直接和社保挂钩。以北京为例,外地户口要在北京买房需要至少缴满5年的社保,而且中间不能断交,一旦断交则重新计算5年期限。不购买户口的话,不要说计算年限,连买房的门槛都踏不进去。

(二)企业不交的后果

1、行政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民事赔偿责任。

首先,要赔养老金损失。

劳动者还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必须履行的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以拆迁的理由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或者索要经济补偿,也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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