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净身出户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一般多发生在男方入赘女方家庭中,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净身出户效力如何
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是指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得任何夫妻共同财产退出婚姻。对于净身出户的一般理解是:违反约定的一方除了自己的身体,什么都不能带走。那就首先要对财产的性质或者归属进行正确理解。从婚姻法的规定看:夫妻财产分为个人所有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所有财产属于个人,这无可非议,因此,净身出户应该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处理。
有当事人在咨询律师时说,对方出轨了,还打我,属于过错方,我要让他(她)净身出户。持这样的观点的人认为,作为过错一方,“净身出户”是理所当然的,婚姻法也是明确说了,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不利责任,但是是否能让对方净身出户,这样的观点是否正确?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无关于“净身出户”的直接规定,只是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权进行了规定: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但是,并不能依据本条要求过错一方净身出户。那么,至此我们能够明白,单凭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无法作为依据让对方净身出户”。
三、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离婚自由。以协议的方式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将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净身出户协议”就是无效的。
2、同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读完全文,想必大家已经对净身出户效力有多大都有了一定了解。大家都知道,除非是过错方自愿放弃财产的分割,选择净身出户,否则的话及时其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也是不能不分财产给他的。法律中也不存在净身出户这样的要求,如果还想详细了解,可以咨询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