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不管是当事人之间进行私了,还是有交警大队介入处理,这其实都是要对事故作出处理的。那要是由交警大队介入的话,此时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A、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可以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可以报警。
B、发生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身伤亡的;
(二)、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六)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七)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八)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二、无法确认交通责任当事人怎么办
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合上文讲解,我们了解到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是怎样的了。需要注意,针对不同的事故,具体的处理流程也是有所差异的。而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除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有可能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当然,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也是实际构成了相应的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