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树征地补偿价格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拆迁对风景树赔偿标准如下:
开发商征地时土地上的果树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各省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土资源部门和各市政府应依法征地、动迁,合理保护被征地和动迁群众的利益,承担因征地、动迁所涉及的法律、经济、群众反映等责任。对征地上的果树给与一定的补偿。
可以说,目前全国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一致的。以辽宁省的赔偿实施细则比较有代表性,可做参考。
征地果树补偿的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80-65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20元。
6、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0-18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180-9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50元。
7、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10-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0元。
在进行拆迁过程中有时候避免不了会对一些林地进行征地,风景树征地补偿价格是根据不同的树木种类以及树木的数量来决定的。在征地的过程中给予补偿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群众的利益,群众的利益的到了保护。此外,不同地区具体的赔偿细则也是不同的,需看当地具体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