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司法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知识2023-11-18 18:01:49未知

精神病司法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精神病司法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因患有精神病造成的犯罪案件是现在诉讼案件当中的一种类型,在审理诉讼案件时是需要证明是否是患有精神病,就需要去做精神病的司法鉴定了,那么精神病司法鉴定时间是多少?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以及精神病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下面的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精神病司法鉴定时间。

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都是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委托的,一般是从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鉴定结论出来之前,犯罪嫌疑人仍要关在看守所。

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内容。

司法精神病的鉴定内容,大致可以概括为法定能力鉴定和法律关系鉴定两大类。

1、有关法定能力的鉴定。

①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从心理学或精神病学方面了解,“辨认”指的是意识、智能和认知方面的功能,“控制”指的是情感与意志。辨认障碍表现为行为人不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或者不懂得自己行为是非对错的社会意义,控制障碍指的是“不能以其辨认而为行为”,明知违法,却不能控制。刑事责任能力在这里指的是行为人于其行为时的辨认或控制能力。

②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所谓行为能力,就其广义而言,乃依自己的意思活动,引起法律上的效果的能力。意思能力是内在的心理能力和自然的精神能力,包括合理的认识能力和预期能力两个方面,指的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法律上的效果或事实的效果,能否正确认识和预期。另外,行为能力指的是行为人一个时期或一个阶段的法定能力。

③其他法定能力的鉴定。包括诉讼能力、作证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妇女性自卫能力等。

2、法律关系的鉴定。

指的是案件当事人或被害人,因案件发生而导致精神失常,或在案件发生同时出现精神失常的情况下,鉴定案件与精神病之间的因果关系,用以作为定罪量刑或赔偿的依据。例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一方因受精神刺激而出现失常,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被鉴定人的精神失常与其所受精神刺激的关系,以作为法庭审判的依据。

以上是小编对于精神病司法鉴定时间、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以及精神病司法鉴定内容的一些概括总结。司法鉴定结果对于诉讼活动的结果至关重要,所以如果诉讼案件当中当事人有精神疾病的要去法律部门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这样才能保证案件的公平性。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无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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