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违约金的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有很多的疑问,不少人只知道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不知道相关的规定到底有哪些。那么,预期支付违约金条款有哪些呢?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预期支付违约金条款
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二、注意事项
当出卖人以对账单、还款协议而非以原合同主张欠款时,是否还能够主张原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对此,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分别考虑:
(1)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仅对原合同履行情况做出确认,并未对原合同做出变更,或仅是对原合同要素之外的其他内容作出部分变更,但不涉及逾期付款责任的,合同仍保持同一性,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可以一并请求买受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对账单、还款协议等已变更主合同中的价款等要素内容,导致原合同发生实质性改变,合同的同一性丧失,发生债的更改的,此时,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构成一个新的合同,原合同归于消灭,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无权一并请求依原合同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既未对原合同作出变更,也未形成债的更改,但其中明确载有逾期付款利息数额的,即原合同及对账单、还款协议等同时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还约定有利息损害赔偿额或其计算方法,此时,守约方可选择适用违约金还是利息损失,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表明其选择依据约定的逾期付款利息金额主张损害赔偿,故逾期付款违约金不能再重复适用。
综上所述,关于预期支付违约金条款,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计算违约金的时候,如果我们签订的合同在这之前已经做出了改变,我们则需要按照最新的合同中的条款的内容进行计算,原来的合同的时间等都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江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