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山东省物价部门印发的《关于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10〕75号)中对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作出了相关规定。下面法律小编为您整理了最新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名称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1、房屋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顶屋390-500元/m2
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300-390元/m2
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250-300元/m2
乱石基、土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190-250元/m2
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130-190元/m2
住宅楼500-650元/m2
办公营业楼650-750元/m2
2、围墙乱石基砖墙高2.5m以上80-100元/m旧料归原主
乱石基砖墙高2-2.5m 70-90元/m
乱石基砖墙高1.5-2m60-80元/m
乱石基土坯墙高1.5-2.5m40-50元/m
3、畜禽舍砖混结构100-150元/m2旧料归原主
简易结构50-80元/m2
4、迁坟棺木、拾骨、骨灰盒500元/座包括迁葬工料等所有费用,双棺加300元
5、温室钢、砼骨架、玻璃顶60-100元/m2旧料归原主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40-80元/m2
简易塑料薄膜顶20-30元/m2
6、小桥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1200-1400元/m2按桥面面积计算
平坦石拱桥1000-1200元/m2
石拱桥1600-2000元/m2
7、涵洞石盖板涵跨径1-2m500-600元/m
石拱涵跨径1-4m1800-2100元/m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m1500-1800元/m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4m1800-2200元/m
8、台田石堰60-80元/m
9、水渠水池土筑水渠、水池(按挖方体积)10-15元/m3不包括田间毛渠
石砌水渠、水池(水池应按水池四周及底面的平方面积计算、水渠应按水渠两侧及底面的平方面积计算)50-60元/m2
砖砌水渠、水池(面积计算方法同上)60-80元/m2
10、地面水泥地面10-15元/m2
花砖地面20-30元/m2
11、水井手压井30元/m
土井:直径1.2m110-130元/m
砖井:(包括乱石井)深5-10m 直径1.5m
深10-20m直径2.5m3000-4000元/口
4800-5800元/口
下管井350-450元/m
机井:
深20-50m
深50-100m
深100-250m
深大于250m
200-250元/m
250-320元/m
320-400元/m
400-600元/m
12、乔木胸径小于5cm(幼树,松柏树小于3cm)移栽费3-4元/株乔木系指用材林种,山丘地区防护林乔木补偿标准可提高40%-60%,特种用途林树木价格另议,树归原主。
胸径5-10cm(松柏树3-6cm)30-40元/株
胸径10-20cm(松柏树6-10cm)45-55元/株
胸径大于20cm(松柏树10cm)以上成材树60元/株
银杏树胸径8cm以下的按松柏类执行,每亩不超过220株,超过8cm的另议。
花椒、香椿小苗1.50元/株
花椒、香椿地径在2-5cm10元/株
花椒、香椿地径在5cm以上30元/株
13、灌木一年生以内4-5元/墩每墩出条数按10-20根计算
一年生以上5-7元/墩
14、果树苗木 地径在1.5cm以下移栽费3-4元/株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核桃、樱桃、柿、枣、板栗、李子等树种。石榴树补偿标准加20%。树归原主。
幼龄期 地径在3cm以下40-50元/株,每亩不超过220株
初果期 地径在6cm以下(定植三年以上)260-300元/株,每亩不超过120株
成果期 地径超过6cm以上(定植三年以上)400-500元/株,每亩不超过80株
衰老期(区分树种)260-120元/株
葡萄(区分生长期)20-60元/株
15、桑园两年生以内3500-4000元/亩大田种植养蚕用桑
两年生以上三年生以内4500-5500元/亩
三年生以上6000-7000元/亩
16、苗圃苗木6000-10000元/亩含苗木树种及培育、移载各种费用
17、砖窑18、20、22、32门轮窑9000-13000元/门包括烟筒
包括烘干室
老式土窑15000-30000元/座
18、鱼塘10000-14000元/亩含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
19、藕塘7000-10000元/亩含土石方工程及藕苗损失费
20、电力通讯线路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低压线路1200-1500元/杆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已废弃的线杆不予补偿
通讯广播线路1200-1500元/杆
照明木线杆90-100元/杆
说明:
1、房屋补偿标准,城市规划区以内的,按《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其他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临沂市物价局另行确定补偿标准。
3、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1000元/亩,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4、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面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以上整理的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从房屋、围墙、畜禽舍、迁坟、温室、小桥、涵洞、台田石堰、水渠水池、地面、水井、乔木、灌木、果树、桑园、苗圃、砖窑、鱼塘、藕塘、电力通讯线路等20个方面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可供您查看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信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