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一)概念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以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按商标专用权评估价值一定比例从我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二)功能特点
支持具有商标品牌优势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为具有商标品牌优势的企业缓解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贷款对象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贷款对象为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3年连续盈利纪录,其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在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内,原则上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商标专用权价值50%的一年期以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不超过3年。
二、泉州商标权质押贷款
为了引导全市企业通过商标权质押办理贷款,今年以来泉州市工商局专门制定了《开展商标质押贷款工作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品牌带动”战略部署 深入推进商标评估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协调建议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市银监局出台泉州市商标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初步建立了一套市县两级工商局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协作推进的工作机制。
对于拥有“中国品牌之都”称号的泉州,在商标权质押贷款领域可望起到重要影响。据悉,在中国品牌研究院今年公布的《第三届中国最有价值商标500强》排行榜中,泉州14个品牌位列500强行列,总标价高达139.73亿元。
三、商标权质押申请材料的准备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流程
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3、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持该报告与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银行与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后,双方应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5、执行借款合同;
6、借款人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基本情况报工商局备案。
综上所述,商标权质押贷款的融资方式在欧美国家十分流行,但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金融机构只认同房产、土地抵押等传统方式,对商标权质押贷款这种方式尚不完全认可。泉州启动商标权质押贷款取得的成绩表明无形资产的价值逐渐得到认可,以上就是对泉州商标权质押贷款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伊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