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立案时限规定是多久
诈骗罪立案时限是没有的,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就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不过要注意,虽然对诈骗罪没有立案时限的规定,但却有追诉时效的要求。也就是说只有在法定的追诉时效内,那么才能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二、诈骗罪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而《刑法》中规定不同犯罪数额、情节下,其实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不同的。如果是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话,那此时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而追诉时效则为5年。
2、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10年
3、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那么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为20年,当然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三、追诉时效的计算
1、一般犯罪的计算
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第89条第1款前段)。“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
2、连续犯罪的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或持续犯。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
四、追诉时效的特别情况
1、中断概念
追诉时效的中断,也称追诉时效的更新,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时,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2、中断举例
《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
最重要的是提防现实生活中各种形形色色的诈骗手段,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保护自己最好的手段就是让骗子无法得逞,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