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荷兰王国(荷兰语: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英语:The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简称“荷兰”。是由荷兰、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属圣马丁4个构成国组成的君主立宪制的复合国。荷兰政府的权力仅限于国防、外交、国籍和引渡,除了上述权力以外,各构成国皆有完全的自主权和自治权。
2、荷兰在1648年以前先后受到神圣罗马帝国哈布斯堡王朝和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1581年成立尼德兰联省共和国,荷兰省(Holland)是尼德兰联省共和国中最大、最富裕且最有权力的省份,中文译名“荷兰”就来自“Holland”一词。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认其独立,并在17世纪时达到鼎盛时期,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海上霸主,曾被誉为海上马车夫。1815年成立王国,1848年确立君主立宪政体。
3、荷兰是世界有名的低地国家,本土设12个省,下设443个市镇。首都设在阿姆斯特丹,但是其中央政府、国王居住办公地、所有的政府机关与外国使馆、最高法院和许多组织都在海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