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朝的法制体系已经僵化
秦朝是一个以法家理念为治国原则的国家,但是在统一六国之后,原有的制度开始出现僵化,而秦朝却因循守旧,不思变通。如陈胜、吴广起义就是因为大雨延误了戍期,这本是一个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但是秦法却不问经过,只看结果,最终迫使陈胜、吴广等人揭竿而起。
2、秦朝的暴政使得人民无法忍受
秦朝的基本制度是以耕战立国,力求将全国所有的资源都供给到军事上,这在六国纷争的大争之世非常有效,但却不适合于统一后的长期发展。尤其是秦朝在统一后大兴土木,修建阿房宫、长城、秦皇陵等耗费巨大的工程。同时秦朝的官吏也残暴不仁,因此秦朝的普通民众负担过大,苦不堪言,心中恨透了秦朝的暴政。
3、秦朝政府运作失效和地方武力的缺乏
陈胜吴广在起义之后也不过是一群亡命徒,但是就是这样的亡命徒在起事之后,以数百人那么多,就能“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铚﹑酂﹑苦﹑柘﹑谯皆下之。行收兵。”由此可见秦朝政府运作失效和地方武力的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