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变量又称为实验。实验就是指试验者通过改变一个或几个变量的方式(称为处理),测量它们对另一个或几个变量的影响。实验中主要涉及三种变量:自变量、因变量和控制变量,其中前二者又统称为实验变量。自变量就是在实验中由实验者操作和控制的变量。
实验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在实验设计中必须根据实验基本原理从不同角度全面地考虑问题实验方案严密、选材合适、实验原理方法科学无误。
2、可行性原则:在实验设计时,从原理、实验实施到实验结果的产生,都实际可行。
3、简便性原则:实验设计时,要考虑到实验材料要代表性,实验装置简单,但尽可能排除开无关变量的干扰,实验药品较易获取,实验操作较简便,实验步骤较少,实验时间较短。
4、平行重复原则:任何实验结果必须是可验证的,任何实验必须有足够的实验次数,实验次数太少,实验结果会出现偶然性,产生实验误差。
5、对照性原则:科学研究中对研究对象有影响、作用或处理意义的条件有一个或多个,但只探究其中某个对实验对象有影响或作用。
6、变量单一原则:必须是单一变量原则和等量原则的合体。
因变量是指实验中被试对自变量操作反应的实验反应值,即实验者观察和记录的随着自变量的变化而变化的被试行为。控制变量,亦称额外相关变量,指实验中除实验变量以外的影响实验变化和结果的潜在因素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