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有继承权。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是子女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便生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也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在分割遗产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未尽抚养义务的生父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