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发现当事人一方没有向另一方给与法院判决的财产的话,第一步可以做的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其实法院强制执行在生活当中是比较常见的,由于一方可能出于赌气或者是故意报复的心理,就是不愿意将自己的财产给与对方一部分,那么此时作为普通的民众来讲,因为没有任何的权利去动他人的财产,所以是没有办法解决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国家公权力的帮助,法院可以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行使自己的职权。在银行账户上对于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冻结,并且强制转移等等。
3.当事人一方在银行所拥有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被法院所支配的,法院可以在银行账户上直接为另一方当事人划出应得的部分,并转移到其账户之下,并且通知双方当事人,这属于强制执行的结果,双方当事人是没有理由提出异议的。
4.不过如果当事人的确是因为没有钱财,或者是本身有钱财,但是为了逃避法院的判决将才将其转移到其他地方的话,这个时候只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当事人是故意逃避判决的,就可以再次起诉,罪名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专门针对这种情况而设立的。是为了保证我国司法机关的权威,以及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尊重法庭,尊重法官的氛围。当然,前提是必须法院已经做出了合法生效的判决,而另一方拒绝执行,或者是以其他手段逃避执行,在法院的催告之下仍然不执行的情况之下,才可以被起诉为这个罪名。
6.在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处是比较轻微的,如果闹到这一步的话,对双方都是没有益处的,原告一方没有办法得到补偿的金额,被告一方还要面临牢狱之灾,所以在一般情况之下,在法院的催告之后就应支付赔偿款了。
以上就是关于在离婚判决之后,如果对方拒绝给与钱财履行法院的判决值决定的话,另一方应当怎样做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有钱财的话,可以冻结财产,如果没有钱财的话,法院会进行催告,想办法执行,如果还是拒绝的话,那就没有办法了,要以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