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协议不可以视为离婚。分居协议书,是夫妻决定分居时签订的协议,其内容主要包括夫妻愿意分居,并且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一一作出约定。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途径:
一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
二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