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
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
(1)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2、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