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邀请,如果宣传单宣传单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商家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的,则会被视为要约。比如商品房的宣传单中如果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就会被视为要约。
如果宣传单没有体现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商品的,则视为要约邀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