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与用户、消费者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
二、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
三、申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而且达成书面协议将纠纷交给第三方—各地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纠纷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七条,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