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要求员工义务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也不安排调休的,则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因为《劳动法》规定,单位安排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补休。如果劳动者加班后自愿放弃加班费的,则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