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离婚后还用去民政局办离婚

法律问题2023-04-25 21:02:21未知

法院判离婚后还用去民政局办离婚

法院判离婚后不需要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后,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即是离婚的证明,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不需要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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