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可采取哪些形式 立遗嘱应避免哪些误区

法律问题2023-05-12 21:02:40佚名

订立遗嘱可采取哪些形式 立遗嘱应避免哪些误区

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和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
除自书遗嘱外,其他形式的遗嘱皆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口头遗嘱只能在情况紧急下订立,紧急情况消失以后应当以书面或者以录音录像形式定立遗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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