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接受他人赠与股权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即使是原股东没有履行完出资义务,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这个连带责任也是由原股东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问题2023-05-08 15:03:21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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