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必经法律程序有哪些 房屋征收必经法律程序有哪些规定

法律问题2023-05-20 09:02:00佚名

房屋征收必经法律程序有哪些 房屋征收必经法律程序有哪些规定

一、发布房屋征收决定:政府为了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一般在征收初始阶段,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会及时地进行公告,让被征收人了解到房屋征收的区域、征收时间、征收部门、征收补偿等内容。
政府如果没有发布征收决定公告,则属于程序违法,被征收人如果想获取征收决定,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等方式取得。另外,如果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选定评估机构并进行现场评估:评估机构应由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门确定的时间内进行协商确定。
如果被征收人在确定的时间内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用投票确定或者摇号抽签的方式来确定评估机构。
三、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四、不签协议则作出补偿决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
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拒不搬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