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产假期间被解聘(女教师休产假被解聘)

法律问题2023-05-12 10:02:31佚名

教师产假期间被解聘(女教师休产假被解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如何发放?

1、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女性员工的产假为98天,其中包括了产前的15天假期。而如果该员工生育的为双胎胎或有难产等情况的,可以增加产假时间。在产假期间,单位应正常发放员工的工资,除了工资外,女性员工在生产期间还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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