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虚拟财产 夫妻离婚虚拟财产分割案例

法律问题2023-11-05 14:03:38未知

夫妻离婚虚拟财产 夫妻离婚虚拟财产分割案例

夫妻离婚时分车分房不奇怪,但要分割网店,还真让承办法官有些头疼。网店属于虚拟财产,而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虚拟财产保护法,且虚拟财产的价值难以认定。而6间网店只有两间是夫妻两人实名认证登记,其余4间均是登记在男方亲戚名下。考虑到双方均承认6间网店是属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承办法官询问了其余4间网店的实名登记者,他们均认为自己只是出借了身份证,属于挂名,现有证据完全能够证明店铺权属归于吴先生和李女士。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近日,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离婚,关于网店的归属,双方各分得3间网店。

2013年7月,淘宝“网店过户”入口正式开放,符合协议离婚、判决离婚以及法定继承3种情形的淘宝网店可申请过户;过户后信誉保持不变,所有经营性行为都会被保留。离婚、继承过户分别要求申请人提供:离婚证、财产分割公证书、死亡证、公证的遗嘱证明或者遗产分割协议公证书。申请人必须为18至70周岁,过户前必须将店铺中所有进行的交易处理完毕。需要注意的是,要过户的网店首先还要满足以下5个先决条件才可提出申请:中国大陆个人账户、退出“淘宝客”15天,无阿里金融贷款、店铺状态正常、无1688.com经营行为。对于本案出现的用他人名字开设的网店,在执行分割上可能存在一定的障碍,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能分割成功。

如果本身财产就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话,那其在进行处分的时候,无论是赠与、买卖还是什么,此时都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不过如果认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则意味着双方要么是共同共有要么是按份共有,如果夫妻一方单方面赠与,很显然就是侵犯了另一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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