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个人纳税扣除额(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问题2023-07-28 16:05:50未知

合伙人个人纳税扣除额(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新政策则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新政策还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就是说,与财税〔2000〕91号文件相比,新政策增加了“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两项原则规定,将更方便实际操作。

只要是在我国境内进行投资的外国商人,都需要按照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缴纳税额,对于没有能力,需要延期缴纳的,也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提出申请,一般来说,纳税之前,是需要先进行纳税申报的,若不纳税,是会受到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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