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逼员工辞职,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如果劳动者是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