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共同债务(离婚之后共同债务怎么算)

法律问题2023-05-09 13:03:31未知

离婚之后共同债务(离婚之后共同债务怎么算)

法律没有具体列举什么情况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实践中应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灵活认定。一般来讲,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包括以下情形:

1、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

2、为抚养孩子、赡养父母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购买、修建、装修房子所负的债务;

5、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体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6、其他在日常家庭生活中所发生的债务。

根据《解释二》第24条规定的精神,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夫妻婚姻关系的连带性,应当推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实践中,夫妻一方对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无法认定或认定较困难时,一般都推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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