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要想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那么首先需要利用股权穿透的方式放大自己手中的股份从而控制股东会。利用公司章程当中的相关条文,修改董事提名权的相关条款,拿到更多的董事会席位从而控制董事会;最后直接通过董事会选择一个听话的经理控制公司高管层,这样就能够把公司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