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子女的抚养一般要到子女成年即年满18周岁为止。但以下情况除外:
1、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成年子女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3、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