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2024-05-23 18:30:59未知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关于怎么样才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件的追诉标准
刑法对串通投标罪规定刑事刑罚内容是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