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2024-05-12 02:27:38未知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我国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件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犯了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定罪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