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人的义务(职务发明人的义务是什么)

法律问题2024-05-11 01:23:48佚名

职务发明人的义务(职务发明人的义务是什么)

(1)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2)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3)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根据法律规定,职务发明人虽然是发明专利的主体,专利权只属于单位或者公司企业。单位为了鼓励发明专利,也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支付报酬,另外对专利权的授权方面,一般也只能由职务发明人的单位行驶授权,个人可以获得专利使用权。

本文标签: 职务发明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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