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抢劫辩护问题(未成年抢劫罪辩护词)

法律问题2024-05-09 19:21:29未知

未成年抢劫辩护问题(未成年抢劫罪辩护词)

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加重处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劫不判刑,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劫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抢劫罪法定加重处罚情形有: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本文标签: 未成年抢劫辩护问题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