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所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出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到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因此,讨论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主要就是弄清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标的物一般是特别指向的一个对象,法院在审理一起案件的时候都是会根据原告的诉讼来进行立案审理,只要在诉讼的时候有最关键的诉讼目的,那么法院就会进行开庭审理,在一些合同纠纷里面是没有标的物存在的,但是诉讼标的就必须要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