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2024-04-26 22:27:44佚名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我国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
湖南事实婚姻与同居要怎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