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代位权(代位继承不可以放弃)

法律问题2024-04-18 19:23:31佚名

放弃继承代位权(代位继承不可以放弃)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到期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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