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屋处理涉及的几个问题
(一)约定了按揭房屋归属的房屋如何处理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财产归属有约定且约定明确,离婚时,即使双方对按揭房屋的处理有异议,只要能举证证明双方约定了财产归属,处理这类按揭房屋都较容易,直接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即可,约定房屋是个人财产就归个人所有,约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归夫妻共同所有。 若双方明确约定了归一方所有的按揭房屋,另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参与清偿贷款,这并不改变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离婚处理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还贷款是个人债务,对已归还贷款中属于另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约定了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一方实际没有出资或出资很少,也不影响房屋权属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二)按揭房屋的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对认定按揭房屋权属是否有影响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涉及债权变动和物权变动两个法律事实、涉及到债权和物权这两种基本的民事权利,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即在当事人之间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房屋所有权的移转即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了物权变动,买卖合同是房屋所有权移转的原因,房屋所有权的移转是买卖合同的履行结果。 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依法登记的房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证书是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登记机关向房屋产权人颁发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广州、上海、北京、厦门、重庆等地已实行房产证与土地证两证合一)。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就按揭房屋而言,支付首付款、以银行贷款支付剩余按揭款的行为都是购房方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购房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房屋登记即房屋产权证书上填发的时间。
综上所述,如果婚后夫妻双方按揭买房,并且首付款和还贷款都是由夫妻两人一起承担的话,当夫妻离婚时,房产首付款和已经还给银行的贷款本金和离婚时这房产的增值部分应该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此房产应该双方平均分割。如果你看了以上内容还对婚后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有任何疑问,可以询问律师365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