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2024-04-01 18:30:38未知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我国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的立案标准怎么样认定
劳务分包劳务派遣到底有哪些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