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行政回避,治安处罚回避

法律问题2024-03-29 04:12:53佚名

治安行政回避,治安处罚回避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本文标签: 治安行政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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