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对于双方已经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的情况睛,如果涉及到需要解除合同的,则必须的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情况来进行认定,由于国家法律上对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双方应当协商赔偿不超过法律上限的30%的违约金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