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的,即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竞选村民委员会主任。
2、严重警告对竞选没有影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法律问题2023-11-04 18:02:24无忧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