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盖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问题2024-03-24 19:15:12未知

父母给盖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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