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

法律问题2024-03-24 01:16:57佚名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

发明和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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