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定赔偿事由(离婚法定赔偿事由有哪些)

法律问题2024-03-22 01:14:47佚名

离婚法定赔偿事由(离婚法定赔偿事由有哪些)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情况。



如果没有上述事由或者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那么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法院会尊重但是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只是离婚天然地包含着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处理。



如果夫妻之间在进行离婚时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是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的,法院是可以受理的并按照正常的流程办理即可。但是,如果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的,离婚案件的复杂程度会轻很多,因此不论是民政局还是法院都会优先采用对双方进行调解的方式进行。



本文标签: 离婚法定赔偿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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