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原告开庭前准备

法律问题2024-03-20 22:20:32未知

交通事故原告开庭前准备



开庭前原告除告知书通知的外,基本要准备的材料如下: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有效核实当事人身份的物品。2.开庭传票。3.主审法官地址及联系方式4.如需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者进行鉴定,应当提起准备好申请资料。5.开庭笔录纸笔。



法院传票相关规范:



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签收。



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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