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大家耳熟能详,但是我国刑法中的抢劫罪是怎么规定的,可就不是我们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除此之外,我国的《刑法》还规定了抢劫罪的加重犯,即符合下列情形的抢劫犯,要比一般抢劫犯处更重的刑罚:
1、 入户抢劫的;
2、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 持枪抢劫的;
8、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也就是说,以上这八种情况属于加重型的抢劫犯罪。如果犯罪人有上述行为,比如说进入别人家里抢劫,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考虑到其社会危害性极大,法律规定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