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美等有分居法律制度的国家,分居期间,夫妻有权利互不履行权利义务,包括性生活的义务,财产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但就我国的现行法律来看,分居期间的财产处理与正常生活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基本一致。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给另一方。因此,分居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仍为共同财产。
如今,有很多夫妻是因为学习、工作等原因而分居的,这样的分居与法律中规定的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是不一样的。因此夫妻因工作分居的不能算作法律意义上面的分居,由此也无法通过分居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此时,要是夫妻能够协商一致的话,那么也是允许协议离婚的。在这种情况下,对夫妻分居的条件没有过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