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归男方所有,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但是男方婚前买房加上女方姓名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就财产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问题2023-05-04 21:03:07佚名